湘潭在线3月6(记者付鼎臣通讯员张亚峰)根据省、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“一月一警示”的要求,近日,市安委办发布今年第三号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。
本次警示通报的事故包括2014年中材湘潭水泥有限责任公司“3·24”机械伤害事故、2014年湖南江麓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“3·29”起重伤害事故、2015年湖南华菱湘钢检修工程有限公司“3·4”坍塌事故、2016年嘉兴中煤重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“3·16”物体打击事故,并对事故简要经过、事故主要原因以及追责问责情况进行了通报,要求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,举一反三,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。
市安委会对当前及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:各地各单位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,丝毫不能放松,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,任何时候都要坚守“发展,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”这条底线不可逾越;要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,以深入开展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”为契机,强力推动企业全面落实“一必须五到位”,即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和安全责任、管理、投入、培训、应急救援“五到位”,着力提升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能力;要强化监管执法,继续深化“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”,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开展计划执法,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罚,坚决杜绝只检查、不处罚的现象,着力推动企业树立安全生产法治理念,做到依法生产经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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